如何欣賞一首歌
音樂教育家雷默說:“如果可以用一個唯一的、壓倒一切的目的作為當代音樂教育的特征,那就只能說這個領域正力圖成為‘審美教育’。”他還說:“如果音樂教育要成為音樂教育,并同時成為審美教育,它的起點必須是清楚地理解音樂的審美本質和審美價值。” 下面筆者就談談在音樂欣賞中審美能力的培養。
一、 細心聆聽、學會感知
當我們聆聽一首樂曲的時候,必定會受作品中各個音樂要素的影響,而產生各種不同情緒的反應,我們對音樂作品的這種情緒的反應,是感性的,它并不需要經過理性的過程。所以教師要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引導學生有目的、有意識、全神貫注地去聆聽音樂,養成良好的聆聽習慣。運用有意注意和無意注意的交替使用,教會學生如何去聆聽音樂。在欣賞過程中,必須注意發展學生的感知能力,比如:感受聲音的高低、長短、強弱及音色變化的能力。一般來講,學生都具有這種能力。但是,對音樂的旋律、節奏、調式、速度、力度、和聲織體、曲式的聽辯能力,學生就不一定具備,這就需要教師引導學生由淺入深,由初級到高級,循序漸近地對音樂進行欣賞、感受,從而讓他們對音樂作品有整體性的感知能力。要讓學生主動去聽,而不是教師在一味地灌輸,把音樂交給學生自己,才能逐步培養和提高他們的感知能力,隨著經驗的不斷豐富與欣賞范圍的不斷擴大,學生的感知能力也一定會不斷提高和趨于完善的。
二、 靜心感受、學會想象
想象是人的大腦對已有的表象進行加工改造、重新組成新形象的過程。音樂欣賞過程中的想象屬于審美想象。審美活動中,審美主體直接感受對象時,并不以機械消極的感受為滿足,而總是積極地調動和改造由于審美對象的信息刺激再現出來的過去記憶中的表象,按照主體的審美理想進行新的結合,從而充實和豐富審美形象,或創造新的審美形象。因此,英國現代著名美學家科林伍德認為,“我們所傾聽的音樂并不是聽到的聲音,而是由聽者的想象力用各種方式加以修補過的那種聲音,其他藝術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