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預防校園暴力教案
正確預防校園暴力教案都有哪些?在課程中向學生正確定義欺凌,教育學生不要成為欺凌者,同時也要學會保護自己,使自己不要成為受欺凌者。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正確預防校園暴力教案七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正確預防校園暴力教案【篇1】
為推動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進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效遏制發生在學生之間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保護學生身心健康,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真抓實干,狠抓落實,促進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組織機構、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切實推動《指導意見》和《治理方案》規定的政策措施落細落實,有效防治學生欺凌,為建設陽光安全校園、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奠定良好基礎。
二、工作目標
建立健全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學生欺凌防治部門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程序規范的工作局面,推動形成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學生欺凌事件發生。
三、工作內容
(一)落實工作機構,做到責任到位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明確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負責人和聯系人,制定、下發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予以公布。
(二)落實部門分工,做到齊抓共管
【督導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對學校的督導指標體系當中,加強對學校開展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學校防治校園欺凌工作全程監督;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學校圍繞學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開展專題教育、加強預防排查;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安監科】督促指導學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基礎教育科】督促指導中小學校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強對學習困難生、單親家庭學生、留守兒童的關愛和幫扶;督促學校開齊開足安全教育課、法治教育課、心理健康教育課等,對學生全面開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結合典型案例,集中開展預防中小學生欺凌專題教育,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做好預防教育,規范辦學行為;指導學校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體活動,以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積極健康的文體活動傳遞正能量,為學生提供放松減壓形式和自我展現的舞臺;督促學校落實《中小學生守則(20_年修訂)》,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發生在中小學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職成教育科】督促指導職業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做好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學生日常管理,結合學校特點,強化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發生在職業學校學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政策法規科】負責加強學校法治宣傳和預防校園欺凌專題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學校治理水平,推進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傷害事故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負責受理學生欺凌事件申訴和牽頭相關部門啟動復查程序,公布處理結果。
【人事科】將預防校園欺凌納入教師培訓計劃,提高學校防控校園欺凌工作能力;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黨委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學校領導班子、校長、班子成員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三)落實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
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明確學校相關崗位教職工特別是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明確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的具體流程;在校規校紀中明確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處罰規定。
(四)落實預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結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實處置程序,做到規范有度
學校要細化調查處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嚴重程度和教育懲戒欺凌實施者、安撫保護欺凌受害者的具體流程和辦法,根據欺凌事件處理申訴和復查程序規定,合法合理進行處置;要依據管理權限,對本校學生欺凌事件及處置情況建立專門檔案。
(六)落實長效機制,做到專業有效
教育局相關部門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訓、考評、問責處理、依法治理等長效機制,在教育機關干部、校長、教師培訓和考評中增加學生欺凌防治內容,細化培訓內容、范圍、次數等要求,細化納入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
四、督促措施
(一)定期通報。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實際,實時上報欺凌事件發生情況,教育局相關部門定期對發生的欺凌事件進行通報。
(二)事件督辦。教育局相關部門對社會反映強烈、群眾來信來訪、久拖不決及重大欺凌事件進行重點督辦,對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有關人員嚴肅問責。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督辦要求及時妥善核查、處置、整改。
(三)專項督導。教育局相關部門于10月下旬對學校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導,重點檢查學校落實學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預防措施、處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況。
(四)評估總結。各級各類學校要對照工作內容中的“六個落實”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于20_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關部門提交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總結。教育局將于11月下旬綜合輿情監測、定期通報、事件督辦、實地督導等情況,對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形成學生欺凌防治督導評估報告。
(五)社會監督。教育局將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公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機構名稱、辦公電話、實施方案),主動發布學生欺凌防治有關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先進典型、警示事件、追責問責、督導報告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六)宣傳引導。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推廣學生欺凌防治經驗、發放防治學生欺凌指導手冊、“給家長一封信”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開展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確保學生欺凌防治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實效。
正確預防校園暴力教案【篇2】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欺凌暴力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的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特制定學校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發生在我校校園欺凌暴力傷害事件。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校園欺凌暴力防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孫遠臣
副組長:周玉榮、曲林花、唐立娟
下設四個小組:
①應變保護組
組長:姜永財
組員:孫傳義、門衛
②人員救護組
組長:周玉榮
組員:各班主任老師
③疏散引導組
組長:周福彬
組員:各班主任、科任教師
④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
組長:唐立娟
組員:苗鵬暢、那榮君
2、各組職責
①應變保護組負責在公安部門介入之前與侵犯勢力的周旋,緊急時的格斗等;
②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
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引導學生到安全場所;
④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匯報工作和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
四、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發事件的原因
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學生之間的矛盾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①各年級、班級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②心理咨詢室要結合學校班級實際,開展學生、老師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工作。
③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
④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⑤經常性地與派出所、聯防隊溝通聯系,及時掌握校園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時采取有效對策。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學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并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變保護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若有需要,則通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員傷亡,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
4、協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為的最后實施。
六、善后處理
1、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2、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后處理。
3、及時向師生及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情緒。
正確預防校園暴力教案【篇3】
根據漢中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門《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漢教發〔20_〕79號)文件精神,為深刻汲取近期省內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教訓,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生欺凌事件預防工作,有效遏制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教育為先、預防為主、保護為要、法治為基的工作原則,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目標任務
加強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法治意識和思想道德素質,確保全縣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三、工作步驟
(一)全面排查階段(20_年5月10日前)。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機制,在本校內通過問卷調查、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不間斷在線巡查學校監控視頻等方式開展特殊時間、特殊人群、特殊區域集中開展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苗頭性問題全面摸排,將排查出的問題梳理匯總,建立臺賬。
(二)集中整治階段(20_年5月30日前)。各學校幼兒園要堅持問題導向,綜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個環節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并嚴格落實校長第一責任人責任,從根本上杜絕履職盡責不到位現象,徹底消除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督導檢查階段(6月1日至6月10日)。教體局和教育督導室將聯合相關部門,重點對學校開展預防欺凌機制體制建設情況、防治責任和任務落實情況、教育和培訓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制定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
(四)建章立制階段(長期)。各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完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的預防、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問題學生”“留守兒童”的關注和關愛力度。要建立檔案,形成定期聯系和幫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導的基礎上,用法律、道德、紀律、規章等約束學生的不良行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的發生。
四、重點內容
(一)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各學校幼兒園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工作職責,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工作機制,把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作為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重要保證;強化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股室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做好預防校園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局面,并把預防校園欺凌、暴力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同教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二)認真開展法制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開展“法制進校園”活動,緊密聯系學生的思想實際,引導學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要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愛生命;要密切家校聯系,切實加強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的發生。
(三)扎實進行專題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團隊會、主體活動、國旗下講話等形式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提高學生認識欺凌和暴力行為的嚴重危害性,自覺遵守校紀校規;要大力開展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的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為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提供理論支持。
(四)規范學校日常管理。各學校幼兒園要制定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工作制度,并統籌學校安全工作,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校園欺凌和暴力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和事后干預的機制;要加強師生聯系、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對可能發生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要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并加強管控,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各學校在節假日、課間休息及放學時段等教學管控空白期嚴格落實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及定時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推進依法治校,建設無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園。
(五)聯合校園周邊治理。各學校幼兒園要主動聯系當地公安派出所、鎮政府及黨委等職能部門做好校園周邊安全防范工作,實現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時發現并遏制苗頭性、傾向性,具有社會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進校園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的覆蓋,實現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的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理。
五、工作要求
成立佛坪縣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置工作。
組 長:閆小民 佛坪縣教育體育局局長
副組長:段萬波 佛坪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李 揚 佛坪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組長
袁曉強 佛坪縣教育督導室副主任
成 員:解樹明 夏 濤 喻成林 張小芬 張興明
何明翠 李天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教體局安全股,由解樹明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縣校園欺凌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并在佛坪縣網站向社會公布校園防欺凌舉報電話和聯系人。
佛坪縣教育體育局預防校園欺凌工作聯系人:李天超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學校幼兒園要把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擺在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專題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負起抓落實的具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實抓細,確保本次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安排、周密部署、細化工作、落實責任,對發現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性動向要發現一起、核實一起,并開展必要的教育和懲戒,做到研判準確,處理得當,堅決遏制責任人“看不見”“就這樣”等對校園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職瀆職現象發生,確保本次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徹底、扎實開展、取得實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學校幼兒園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進。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引發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苗頭性問題,及時建立工作臺賬,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導、問題解決為一體的方案,即要開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實際問題解決,切中要害,抓好落實??h教體局對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過書面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主要責任人責任追究。
縣教體局將適時對各學校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于工作不落實、進度緩慢的單位和學校,要嚴肅責任追究。
正確預防校園暴力教案【篇4】
為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和人身安全,維護良好的學習生活秩序,嚴防中小學生欺凌事件發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學校實際,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中小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學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以促進部門協作、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為保障,確保中小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二、組織機構
(名單見附件)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教育局安全辦,辦公室主任由副局長張峰擔任(兼)。
三、工作措施
(一)明確中小學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學生欺凌是發生在校園(包括普通中小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凌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正確、合理處理。
(二)加強組織領導和安排部署
各校園要高度重視學生欺凌的防范,將其作為安全工作、平安校園創建的重要內容。校園長是預防校園欺凌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好此項工作,建立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制定本校的預防學生欺凌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及學?;蚰辏ò啵┘壏雌哿韫s,建立師生聯系、同學互助、緊急救助制度,全面壓實校長、班主任、學科教師和教職工各崗位責任。
(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導
1.加強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一是要通過思政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等,引導學生知禮儀、明是非、守規矩,做到珍愛生命、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弘揚公序良俗、傳承中華美德。二是聘請法治副校長進行宣講,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利用黑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2.開展專題教育。各學校每學期要開展一次預防校園欺凌專題教育,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會隊會、主題活動等形式,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自覺遵守校規校紀。
3.重視學生心理健康。各校園要認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綜合分析學生的家庭特點、成長過程、行為表現、情緒變化等,及早研判學生欺凌發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對有不良傾向的特殊群體學生建立完善“五檔一冊”,即:《學生家庭成長檔案》《學生日常行為觀察檔案》《學生正向引導檔案》《學生行為矯正檔案》《學生整體發展檔案》《學生“反欺凌”行為手冊》,并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做好對教職工和家長的培訓
1.加強家庭教育的培訓和引導。通過家訪、家長學校、家委會、家長會、家校釘釘群、致家長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導家長注重家風建設,加強對家長的教育培訓,使家長增強對學生欺凌危害性的認知和重視,關注孩子的異常言行,不能忽視孩子個性中的偏狹、自私與冷酷,更不能縱容。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發生。要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知識,增強法治意識,增強監護責任意識,提高防治能力。
2.加強家校溝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家長座談會,舉行家長參觀、接待活動,積極開展家訪等工作,加強學校與家庭的聯系,增進雙方管教和輔導學生的方式、理念的溝通,及時發現問題,共同防止和矯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防止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發生。
3.做好對教職工的培訓。加強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干部專題培訓,組織教職工學習預案、處理學生欺凌的政策、措施、方法等,提高教職工有效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
(五)做好安全防范和巡查
1.加強安全防范。各校園要完善安全巡查機制,加強校園安全巡查,特別是對校園欺凌和暴力易發場所如宿舍、校園角落、廁所及隱蔽場所的巡查。有住校生的要特別注意巡視、查鋪。要及時收繳清理管制刀具等各種危險物品,堅決杜絕危險物品進入校園。學校相關管理人員應在學生放學或就寢后下班,避免因學生脫離成人監管實施欺凌和暴力。
2.強化學校及周邊日常安全管理。關注校園周邊閑雜人員,防范街角少年拐帶、欺侮在校生,善于發現苗頭性問題。發現閑雜人員在校園周邊抽煙、無故逗留、穿奇裝異服等情況時,提醒學生不與他們交往,做好安全防范,并向當地公安、社區等部門和單位通報,由公安部門、社區協助防范。
3.建立健全學校保衛組織,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上課期間,實行封閉管理,對同意入校人員及車輛進行登記,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主動保持與當地公安(派出所)部門的聯系。
(六)拓寬學生欺凌排查渠道
1.通過主題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勵學生講出自己實施、發現、遭受的欺凌和暴力行為。
2.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通過問卷調查,無記名舉報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調查的頻次應每學期至少1次。
3.通過教師日常與學生交流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教師通過學生的異常行為發現欺凌和暴力線索。
4.通過在班級、宿舍設置學生安全員發現欺凌和暴力的線索。
5.通過對校園內外的監控視頻發現欺凌和暴力行為。
6.通過培訓家長,由家長發現欺凌和暴力行為,提供相應線索。
7.通過學校公示欄及顯著位置公布學校救助或欺凌治理電話號碼,明確責任人,鼓勵學生提前反映情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欺凌事件情況。
8.通過查看、走訪周邊商戶、學生反映等辦法了解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七)規范欺凌報告制度,依法依規處置
1.公示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教育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機構名稱:沁源縣教育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電話0355-7833086,接受媒體監督和群眾舉報。
2.嚴格規范調查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教職工發現、學生或者家長向學校舉報的,應當按照學校的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l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3.妥善處理申訴請求。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的申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比較清晰的,應以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的處理結果為準;確需復查的,局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和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小組啟動復查。復查工作應在15日內完成。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進行認定,提出處置意見并通知學校和家長、學生。
4.強化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并監督實施欺凌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針對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應懲戒。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于反復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公安機關根據學校邀請及時安排人員,保證警示教育工作有效開展。學校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實施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5.及時上報信息。各校園要及時上報教育局辦結情況,嚴肅處理學生欺凌事件,做好輿論引導,堅決杜絕學生欺凌輿情信息的發生。
6.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落實領導包片、股室包校制度,機關工作人員要對學校預防學生欺凌工作進行追蹤督查,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h教育督導室對各校預防和治理學生欺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領導重視不夠、組織工作不力、存在問題較多的學校進行通報,對失職瀆職的嚴肅追責問責。
正確預防校園暴力教案【篇5】
為了貫徹姜堰區教育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妥善處理學生欺凌和暴力危機事件,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責任
1.組織機構:
組 長:符慶明
副組長:錢斌 盧麗群
組 員:段其寧 孫志勇 年級組長 各班主任
2.工作職責:
組 長:整體協調,監督實施。
副組長:制定計劃,監督落實。
錢 斌:對師生宣傳和教育;
盧麗群:制定應急預案和負責應急處置;
段其寧:對師生進行心理培訓和疏導;
年級組長: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協調鎮、村、社區,并進行學生法制安全情況反饋等應急保護處理。
各班主任:制定班級工作計劃和落實工作方案;落實各項措施,開展有效工作。
二、開展宣傳教育,形成良好校園氛圍
(責任人:工會主席、德育主任、心理教師、班主任)
1.開展教職工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學習。強化以生為本的意識,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樹立教師良好的形象。
2.開展學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等“五個一”活動。
(1)邀請法制副校長對學生進行一次法制教育。
(2)開展一次家訪活動,了解學生的家庭生活環境和在家表現。
(3)進行一次校園矛盾排查。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校園矛盾排查,針對具體問題及時制定出解決方案。
(4)進行一次問題學生的心理疏導。
(5)開好一次“我們是一家人”主題班會。
3.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的宣傳工作:
(1)利用行政會和全體教師會,組織全體教師深入學習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升干部教師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處理學生欺凌與暴力事件的專業能力,做到依法依規、合理有效的處理危機事件。
(2)創設良好的輿論氛圍。通過校園網、宣傳欄、課堂教學等途徑,積極宣傳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的相關知識,提高學生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法律、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營造良好的校園環境。
4.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矯正學生心理偏差
(1)每學期根據每班需要,為學生提供相應的心理課程。
(2)每月利用廣播、展板等方式,向學生宣傳人際交往的技巧和知識。
(3)每學期開展一次心理活動周,組織學生以照片、作文、圖畫、表演、游戲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4)定期(開學初、學期中)對學生、家長、教師進行調查,準確掌握學生的心理動向。
(5)對人際交往出現問題的學生進行個體或小團體的心理輔導,并定期回訪。
三、建立預警機制,積極做好防控
(責任人:安全負責人、全體教師、法制副校長)
1.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安全主任負責)
2.加強日常管理,進行有效預防。
(1)門衛: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進入校園。
(2)安全主任、法制教員:落實日常值班和重點部位(大門口、樓道、廁所、飲水間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通過學生微信群和監控設備,對學生反常的輿情和行為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4.溝通順暢,信息聯動。門衛安全主管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長派出所。利用電話、微信等手段保證學生、家長、班主任、校長、的信息暢通。
5.排查建檔,定期開展專項排查治理。開學初:安全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聯合排查。
四、處理流程通暢,合理果斷處置
(安全負責人、相關學校領導、心理教師、班主任)
1.信息報送。班主任或當事教師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德育處和校長,在第一時間上報教委;如涉及校外人員要通報大倫鎮派出所。
2.處理過程。德育主任、安全主任負責與家長溝通解決。正確引導輿論導向,保護學生隱私。支部書記負責與媒體溝通,負責學校對外發布消息。
3.教育引導。由班主任、心理教師、心理專家聯合對當事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其盡快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對欺凌和暴力的實施者進行跟蹤教育,聯合派出所、家長幫助其改過,使其心理水平恢復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導,預防為主。
2.全員參加,高度重視。
3.疏堵結合,不留死角。
4.信息暢通,處置合理。
通過宣傳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實施,營造友愛守法的良好育人環境,為“崇實”校園文化的形成打下堅實基礎。
正確預防校園暴力教案【篇6】
為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加強法制教育,建設平安和諧校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文件和通知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制定我?!丁靶@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落實有效措施,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整治,從而切實維護文明和諧的校園秩序,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人身及財產安全:
一、通過各種形式開展專題教育
①國旗下講話,向學生宣講什么是校園欺凌、校園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學生如何預防方法及發生校園欺凌的緊急應對。
②主題班會,通過主題班會深入開展討論、分析“面對校園欺凌,我們該怎么辦?”
③通過校園網、宣傳欄等平臺加強宣傳和教育。
④通過“家校溝通平臺”加強宣傳教育和家校聯系。
⑤專題講座,邀請派出所法制副校長來校開展專題講座,進行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校園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開教職工會議,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①及時制定《實施方案》,指導預防校園欺凌的宣傳教育和校園欺凌應急處理;
②安保處及時制定《“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部門、相關人員“校園欺凌”處置的職責。
③校長、安保處組織校委會人員參加專題會議,學習《行政人員值班制度》,明確職責,強化責任意識,做到“誰當班誰負責”、“誰首接誰負責”,杜絕相互推諉、不聞不問、甚至聽之任之的現象。做好應急處置和匯報。如情況緊急,可直接向當日總值班或校長匯報,在當日總值班或校長指導下進行應急處置或報警;如情況失控,緊急聯系校園安保人員,第一時間進行隔離、疏散,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如發生人員傷害,視情況可先報120并組織緊急救護,后匯報。
三、加強預防,防患與未然。
①加強行政值班和校園巡查工作,重要時間(早上上學、中午午休、放學后至晚自習前、晚自習后)、重要場所(操場、食堂、校園商店、宿舍樓、實驗樓、教學樓)的巡邏和查看,并做好相關記錄。
②督促學校安保人員加強校園巡視,采購巡視記錄儀;加強對安保人員的培訓考核,將巡視的頻率和發現、制止突發問題納入考核和獎懲。
③在部分重要場所增加高清監控攝像頭,對已有的非高清攝像頭進行部分更換,從技術上提高防范、發現、制止校園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強學校督導人員督導和巡視,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上報保衛處和學工處。
⑤督促宿管人員加強宿舍管理和巡視,提高巡視頻率;同時要求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認真負責,通過校園監控發現校園內的學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強與宿管、巡邏保安、行政值班人員的聯系和溝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強家校溝通和聯系,發現苗頭問題及時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學生公布學?!靶@欺凌”救助電話。
⑧利用教職工會議、班主任會議、校行政會議等加強宣傳教育,明確全體教職員工的全員育人職責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或存在的問題,并及時跟進解決,防止事態惡化。
四、及時處理,教育懲戒。
對已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安保處應及時調查處置,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學校或受欺凌學生及其監護人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正確預防校園暴力教案【篇7】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專門下發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教督辦函〔20__〕22號),省教育廳辦公室也下發了《關于轉發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蘇教安辦〔20__〕4號)。根據相關精神,特制訂宜興市教育系統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進一步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治理范圍
全市各中小學、職業學校
三、組織機構
教育局成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為:
組 長:孫全芳、柳志賢
副組長:吳勝東、蔣建偉、蔣 偉
成 員:張 俊、周 英、沈曉娟、葛以春、舒宇超、楊偉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張俊兼辦公室主任,楊偉成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專項治理工作由局普教科、督導科與安全辦聯合組織,相關科室與各學校共同參與。
四、安排及要求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__年6月―7月
1.組織部署。
各校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認真制定本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具體方案,公布救助電話,抓緊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2.開展教育。
(1)各校要召開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動員部署會議,公布學校專項治理機構、各年級負責人員名單及具體職責。
(2)各校要通過校園廣播、電視等渠道,面對全體學生開展宣傳,讓每個學生了解具體內容,確保100%的知曉率。
(3)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學校開展法制教育。
(4)各校要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
(5)各校要向家長發放以“防范校園欺凌”為主要內容的告家長書或召開家長會,向家長宣傳本次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請家長積極配合專項治理行動,做好家庭教育,共同防范校園欺凌的發生,保護學生身心健康。
3.完善制度。
各校要研究、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
(1)各校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2)各校要組織排查,及時發現重點對象,并開展針對性教育,把欺凌情況扼殺在萌芽狀態。
5.及時處理。
(1)通過排查或救助電話等方式獲知欺凌信息時,要迅速啟動響應機制,由學校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牽頭組建處置小組,并責成處置小組規定時間內完成具體處理工作。
(2)對于較為嚴重的校園欺凌現象,要由校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直接處置,對于此類學生要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同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6.監督指導。
市教育局將加強對學校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指導和檢查。各校要認真聽取各方面對學校專項治理的意見、建議,同時做好記錄,落實治理措施,主動整改問題。
第二階段:20__年9月―12月
各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形成報告并報市局。市局將全面開展督查工作。
1.學校自查。
(1)各校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20__年9月15日前開展自查,并將有關情況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2)各校要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納入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內容,將專項治理工作作為深入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舉措。
(3)各校要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治理成果,不斷減少、力爭杜絕校園欺凌的發生,使校規校紀得到遵守,學生行為規范文明、身心健康,校園平安、和諧。
2.市級普查。
(1)市局將組織督查組對全市所有中小學校和職業學校的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并于20__年9月30日前將督查情況報無錫市教育局及宜興市政府。
(2)市局將把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平安校園建設考核,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并造成惡劣影響的,取消平安校園申報資格。
(3)市局將進一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對中小學和職業學校校園欺凌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促進平安校園建設示范區建設,鞏固創建成果。
3.無錫復查。
無錫市教育局將于20__年10月上中旬組織督查組對我市專項治理情況進行復查,復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復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復查結束后,無錫市教育局將把復查報告連同我市督查報告一并報送省教育廳及無錫市政府。
4.省級抽查。
20__年11月份,省督查組將對無錫市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抽查。省級抽查時要在無錫市范圍內 抽取不少于2個縣級單位,每個縣級單位抽查學校數量不少于6所。
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